中国贸促会开始签发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09-08-11   来源:唐山市贸促会     发布人:赵舶瀚



中国贸促会法律部领导在优惠原产地证书审证中心检查工作



贸促会山东分会为企业签发首份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国贸促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于2009年8月1日开始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2009年8月3日,中国贸促会根据山东省青岛市某公司的申请,经由贸促会山东分会下厂实地核查,成功为其签发了亚太自贸区协定项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该证书的签发将为公司获得50%的关税优惠。目前,该原产地证书的电子数据已经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中国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中国海关和韩国仁川海关的监管下货物已经顺利通关。此举正式拉开了中国贸促会实施推广优惠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的序幕。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利用原产地规则特别是区域优惠原产地规则,获得关税优惠降低贸易成本,已成为我国出口企业走出困境的重要途径和最佳选择。积极推动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施,使我出口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到优惠贸易政策的好处,这对我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和挑战、保持出口的稳定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贸促会将秉承促进国际贸易、服务我国企业的宗旨,配合国家自贸区战略的实施,推动企业充分使用优惠原产地证书这一“有价证券”,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与自贸区协定国家的贸易往来,拓展国际市场,促进我国经贸总体的企稳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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