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贸促会签发首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发布时间:2010-03-01   来源:唐山市贸促会     发布人:张深

2010年2月26日,我会成功签发了首份《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该证涉及出口货物货值18724.74美元,企业凭此证书将获得100%的新西兰关税优惠(即零关税)。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是区域性贸易协定国家的相关机构签发的享受成员国关税互惠减免待遇的官方凭证,它能够让企业在相关国家和地区享受优惠关税甚至是零关税待遇。被国际贸易界形象的称为出口产品通向国际市场的“金钥匙”和“有价证券”。依据海关总署2009年第45号公告,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机构是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的签证机构之一。自2009年8月1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使企业及时利用区域性优惠原产地业务扩大出口,我会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网站发布、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有针对性的筛选出涉及出口到自贸区国家的企业,电话及上门讲解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已有10家企业进行了资料注册,首份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已经签发,将为企业带来零关税,成为企业降低出口成本的途径。

现阶段,贸促会系统为企业办理《亚太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出口国家包括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新加坡和新西兰。另自2010年3月1日起,贸促会系统将可以签发《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随着我国自贸区战略的实施和推进,贸促会系统签证范围也将不断扩大。

在目前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式下,我市出口型企业运用好优惠原产地证这份“有价证券”,对于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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