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我会成功签发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证,该证涉及出口货物货值145886.8美元,企业凭此证书将获得100%的秘鲁关税优惠(即零关税)。
中国与秘鲁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后,经国务院批准,该《协定》已于2010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就在协定实施当天,中国贸促会作为我国法定的原产地证书签证机构开始受理企业申请。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成功签发,标志着中秘自贸协定的积极实施和协定项下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全面落实。我会成功签发的此份优惠原产地证也将为企业带来零关税的优惠,为我市企业更好的开拓秘鲁市场打开了便利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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