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贸促会系统开始签发台湾地区优惠原产地证

发布时间:2011-01-06   来源:唐山市贸促会     发布人:赵舶瀚

 2011年1月1日ECFA实施当天,中国贸促会即开始办理输往台湾的货物原产地证书。根据山东、江苏、福建、厦门、重庆和杭州等省(市)地区企业的申请,中国贸促会按相关规定成功签发首批大陆方面的ECFA原产地证书,所涉产品基本涵盖了台湾方面减税清单所列的全部行业,签证金额100多万美元,企业凭证书可获得7%至100%的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实施。共有268项大陆产品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进入台湾市场,涉及石化、机械、纺织及其他四类行业。

 贸促会是签发ECFA原产地证的机构之一。贸促会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大陆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并将在两岸海关的监管下直至货物顺利通关。

 目前贸促会还可多地区优惠产地证,目的国包括孟加拉、老挝、韩国、斯里兰卡、新加坡、新西兰、秘鲁、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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